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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檀望着红衣,这是原主十七年人生里,第一套新衣服,是秦砺送给沈银花的嫁衣。

她扶住泥墙缓缓站起,挪动几步来到木床上,倚着墙,冷沉的看向俩人。

“秦家给的自行车我就不要了,那一百块钱的彩礼,你们得分我一半,不然,死我也不嫁。”

按照书中故事线,现在是1973年,十年后,沈家会被黑恶势力灭门。

她要不想被牵连而死,得在恢复高考前,为离开做打算。

“你说啥?要钱?”正走出门的沈长旺拿着竹条子,又折返回来,“我看你是要死吧!”

“你打死我啊,”沈檀冷冷的迎视他,“沈银花已经跟野男人跑了,秦砺他花了那么多钱,要是接不到人,依他那德性,会干出什么事来不用我说吧。”

她说完,见沈长旺高高举起的竹条子没敢落下,继续道:“你说他去找沈金宝要自行车的时候,会不会废了他?”

原主记忆里,有一个关于秦砺的故事,说得了重病在家养了两年,还从未出过门的他,病好后,从山里打回来一只兔子送去县里卖,不巧让三个混子看到了。

当时,他才十五岁,白白嫩嫩的跟软骨书生似的,没有一点威慑力。

三人仗着自己比秦砺年纪大,就要来抢。

怎知秦砺拿着砍刀,砍掉一人的手掌,踩废一人子孙根,扎瞎一人的眼睛。

自此后,方圆百里无人敢招惹他,也没有姑娘敢接近他。

哪怕原主在家过着非人的生活,也不愿意嫁他。

“他敢!”

胡翠芬的嘴硬气的很,心里却是虚的,她知道秦砺做的出来。

不然她也不会让小女儿替嫁了。

想到秦砺的可怕,她气不打一处来,干瘦的手朝沈檀的耳朵拧去。

沈檀没有躲,在她揪住自己耳朵时,倏地抽出床头草里藏着的一把锈剪刀。

这是原主平时用来给全家人缝补衣服时用的。

她迸射出身体里最后一点力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胡翠芬按在床上,身子一转,骑在她腰间。

用剪刀对着她后背,连连刺了几下。

现在秋末,胡翠芬穿着薄袄子,剪刀堪堪刺破衣服扎进肉的表皮里,不会要命,却也疼的厉害。

她挣扎不开,只能哇哇大叫的求救,“啊,疼疼疼,死丫头,你要死啊,救命啊,沈长旺,快把她拉开!”

沈长旺被这猝不及防的一幕,怔了一瞬。

随即反应过来,举着竹条子就朝沈檀抽去。

“小贱种,反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