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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夭夭是个雷厉风行的人,定下目标后说干就干,极具行动力。

她前脚刚拿了银票出门,后脚就去看铺子了。

她本无意在京城长住,只待拿到菜谱后便回蜀中,所以看铺子时特意挑选那种前店后舍格局的。前面开店做买卖,后头就是休息的地方。

沈夭夭硬生生从上午逛到日落黄昏,从城东逛到了城北。

最终定下一间铺子来。

那铺子位置极好,几乎位于城中心,面积也正好,前任租主正巧也是开菜馆的,是沈夭夭心目中理想的样子。

给她省了好些麻烦事呢。

按理说这样的铺子租金不会太便宜,但近日因为刺杀事件频发,官兵们到处乱抓人,也因为经营不善,原先租店的那对夫妻早已收拾了东西回老家去了。

正因为形势混乱,眼下那些房屋租赁的买卖如酒馆茶楼之类的都不太好做。

房主找不到租客,又急于用钱,这才让沈夭夭捡了个大便宜,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租了下来。

沈夭夭直接租了一年的。

定下铺子,沈夭夭找人将铺子打扫了一遍,自己则盯着铺子上头那块匾额发呆。

“朱石菜馆。”沈夭夭将匾额上面的那几个字念了出来。

她被原来店主起的名字给雷住了。

朱石?猪食?

怪不得经营不善呢,这不是纯纯地在骂客人是猪吗?

沈夭夭摇摇头,准备重新给菜馆起个名字。

可是,起个什么名字好呢?

此时,晚霞似锦,红彤彤的火烧云映红了大半天空,路上的行人缓缓归家。

不知怎地,沈夭夭就想起了诗里那句“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来。

“不若就叫‘归云菜馆’吧!”沈夭夭定下了最终名字。

沈夭夭办事效率较高,第二日就从客栈搬了过来,把开菜馆需要的东西准备齐全了。

她既未大张旗鼓地放鞭炮,也并未敲锣打鼓地庆贺,只静静地换了招牌,在铺子门口支起一口大锅。

“好香啊,这什么味儿?”

锅里的香气太过浓郁,路上的行人纷纷忍不住驻足,循着气味儿找了过来。

沈夭夭正在锅里搅着什么东西。

看到有人在锅边张望,她笑着招呼人:“客官,可要吃点东西?”

“你这煮的什么东西?”一书生打扮的男子忍不住咽了咽口水,肚子里发出“咕噜”一响。

听到那声音,男子瞬间羞红了脸。

罪过罪过,夫子说过,君子当饮食有道,不应贪图口腹之欲。

仿佛看出他的窘迫,沈夭夭爽朗一笑道:“小哥勿要紧张,俗话说,‘琴棋书画诗酒花,柴米油盐酱醋茶’,这吃饭,可是人生的头等大事呢!我煮的,乃是馄饨。”

“馄饨?没见过这么香的馄饨啊!”那书生见沈夭夭态度落落大方,当下跟她攀谈起来。

沈夭夭摇摇头:“小哥有所不知,我这馄饨,汤底用的是足足熬制了两个时辰的鸡汤,馅料用的是菌菇加春日里的鲜笋及火腿丁之类的,另加了我家乡的特产香料,这才会有如此扑鼻香味。”

听完沈夭夭的描述,宋轩昂觉得自己更饿了,肚里的馋虫勾得他心痒难耐,当下问道:“小兄弟,你这馄饨,多少钱一碗?”

沈夭夭咧嘴一笑,漂亮的桃花眼眯了起来:“只需十个铜板。”

“这么便宜?”围观的人惊呼出声。

那早市上的肉包子,都需五个铜板才买得到一个呢。

他们买只鸡,差不多都得一百铜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