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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一会,杨易睁开眼,雨净和尚已经不见了,蒲团上却放了一张贝叶,用一块小石头压着。

这是一张贝叶经,使用的应该是傣族的文字。杨易并不懂。

贝叶经是贝多罗树的叶子,经过裁剪,蒸煮,烘干,然后用特殊的铁笔将经文写在上面,然后再用油墨涂黑,再经过上金漆等过程制作的一种特殊的经书,可以保存数百年。

杨易取过这一页经文,细心收好。

杨易一行来到了塔銮寺,为船夫祈福,也为自己祈福。

塔銮寺的佛塔金碧辉煌,相传这里供奉有佛祖的舍利。

这里有塞塔提腊国王像,横刀南望,仿佛在提醒老挝人,南面有大量的领土被泰国占据。

“妈妈,我闻到香。”缇达悄悄对杨易说。

杨易也已经闻到了,是那个被他干掉的那个淡金色美女的同款香水,香水的味道来自一个带着白色头巾的西方女人。这个女人跟另外一个男的也在礼佛,但是他们只是跟随其他人的动作,心思并不在那上面。

这个时候的老挝,西方人已经比较难见到了,他们两个成为了显眼包。

为什么呢?他们为什么会来这里呢?这个女人大概率跟那个夺走杨易初吻的女人是一伙的,如果他们发现了杨易的踪迹,不是应该立即痛下杀手么?怎么还会来这里礼佛?

“苏珊,你为什么不去找威利,却第一时间来这里礼佛呢?”一个灰白发男子问。

“这里据说供奉着释迦摩尼的舍利,是佛教圣地啊。”那个叫苏珊的淡金色头发的女人说道。

显然这并不是主要的理由,男子也不好再问。

“我们一直没有爱莲的消息,也不知道她们怎么样了。”男子说。

“呵呵,西蒙,你总是想着你的爱莲,放心吧,她那么聪明,会保护好自己的。”女人说。

杨易装成在将贡品摆放整齐,靠近了他们一点,将他们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实锤了,这个西蒙很可能就是那个死去的金发女人的未婚夫,她应该叫爱莲。那个苏珊的样子跟她又有七八分相似,但是没有那个叫爱莲的美,不过身材更加火爆,很有可能是爱莲的姐姐。

“哎,西蒙,你不是知道么?我们的女巫说过,爱莲不适合遇到小孩,她会死在一个小孩手里,我这不是为她担心么?我在为她祈祷呢。我来这里,也是那个女巫要求的,她说,来了万象,就必须来这。”苏珊慢慢地说道。杨易眼力惊人,竟然看到在她的嘴角挂起了一丝的笑意。

“女巫?”杨易心中暗暗说道。

“那我们也可以先去找爱莲他们啊!”西蒙显然心思都在那个爱莲身上。

“怎么找?他们的无线电静默了,我们去哪里找,说不定他们也来这里呢?要去找,我们等大部队过来也不迟啊。放心吧,那个小村庄的尸体里面没有爱莲。”苏珊拿起了一朵火红的四季樱草别在了鬓角,俨然一笑,人比花更俏。

但是这些小动作显然是瞎子点蜡烛,白瞎了,西蒙愁眉不展,显然心思都不在苏珊的那张俏脸上。

突然,西蒙的眼光被一个西方人吸引了,那是一个健壮的西方男子,应该有185,肌肉极其发达,看样子是西班牙裔的。他穿着一件白色的麻质衬衣,正将一捧兰花供奉到佛龛前面,并不跪拜,只是双手合十,鞠了一躬。

杨易也被他吸引了,西方人在这边就是显眼包啊。

“竟然是他?!”杨易心中一动,这个人杨易前世在算认识,他就是着名的掮客,名叫托德.莫菲,代号是狐狸,下里屯的毒品换美金贸易中,他是关键的一环。杨易让黑蛇继续与他合作,毒品生意虽然邪恶,但是确实来钱快啊,杨易也没有啥不毒害美利坚民众的想法。漂亮国的毒品买卖看似掌握在大大小小的贩毒集团手里,但是其中最大的大佬,除了CIA更有各个利益集团。要不然大麻怎么合法化了?托德大约30多岁,一脸浓密的络腮胡子,黑褐色的眼睛,是个挺英俊的男人。

托德身边有一个亚洲人,秃顶,大约50多岁,是个本地人的打扮。

托德感觉到有人看他,对视了过去,见到一对年轻的西方男女,便礼貌地点了点头。然后他又合十躬身,拜了一拜,转身就走了。

这在这个地方,见到的西方人,大多数是斯拉夫人。因为现在老挝内战,南部是苏联支持的左派,北面是鹰酱支持的老国王那派,打了好多年了,还要继续打下去,这是一场典型的代理人战争。

托德走了,西蒙和苏珊对望了一眼,也前后脚跟了出去。

杨易并没有跟过去,他们照常礼佛,过了40分钟,才向着玉佛寺的方向走去。不过,这三拨人走的都是一条路,都是往南通往万象城市的道路。

那两拨人都叫了摩托三轮车,一下就没影了。

“小易,这么说,那个女人是跟追杀我们的人是一伙的?”婆婆问。

“是的,那个西裔男子叫托德,是个掮客,据说什么买卖都能够撮合。”杨易他们不紧不慢地走着,过一阵还停下来喝个水啥的,跟一般的老挝穷百姓毫无二致。

但是杨易现在的追踪能力,已经又有了进步,那个雨净和尚的一指,让他不需要进入冥想,也能够感知万物。他正在享受这种全方位掌握动态的感觉,杨易能够感到过去了一个小时的细微的香水味,比杰米的鼻子还好使,追踪托德更简单,他身上的味儿有点重。

道路渐渐宽阔了,他们进入了万象市区。万象现在人口不少,但是绝大多数的人生活极为贫困,都是挣扎在温饱线上的。万象的街道狭小,旁边就是民房,商店也没有几家。

杨易他们下榻的客栈,就只有大通铺,一家人堆在通铺的一角,有瓦遮头,这就算不错的了。

杨易选择在这里落脚,是因为他们已经越过了那个苏珊居还有托德住的金象酒店,就在离开这个小客栈不够500米的地方。那个酒店应该算是老挝最好的酒店之一了,还有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