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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这么看我的啊?我有那么俗气吗?”

“不好说!”

“郑雨,我何志彬郑重告诉你,不管什么时候,只要你需要我,我一定放下所有飞奔到你身边!”

“谢谢!志彬。同样的话,我也郑重地送给你,并且,我想加上一句,我会像对待郑晨一样对你。”

“对待郑晨一样对待我?那我不是很吃亏?将来我们家的家产你不也得来争一份?”

“哈哈……何志彬,说什么呢?”

“嗬!不容易啊,终于笑了。”

“谢谢啊,志彬,真心地!”

“别肉麻了。说实在地,我是真心感谢你,让我觉得这世界上有最真挚的友情存在。再有,复读的事情你想清楚后还是要跟郑妈妈讲,相信郑妈妈一定会支持你的。我们跟父母所处的时代不一样,我相信他们更愿意看到我们能有机会出走去,到更远的地方,去看更大的世界。我们要把看到的世界,那满目的繁华讲给他们听。如果有一天,我们掌握了一定的能力,我们要将这世界的繁华带回南漳,让这里的每一寸土地也能变得极目繁华。”

“说得太好了,志彬。没想到我认识的好兄弟有这么远大的志向,我听你的,好好跟我妈聊,也努力攻克文化课。”

“嗯!如果高考顺利,我会在遥远的城市等着你的。”

“武汉和上海交汇的那一天!何志彬,到那一天,我要坐着船去顺着长江东去,到上海去找你。”

“你傻不傻?船多慢啊,我们要坐着火车,不,坐着飞机在上海或是武汉相会。”

两人越说越开心,到何志彬家的时候,已经是笑声阵阵,看得闫彩英满是不解。

郭春华知道这种天气郑雨如果没有回家就是去了何志彬家,也就没有等郑雨回家吃饭,只是和了一团面,放在盆里醒着,想等郑雨回来后好擀面条给他吃,这也是郑雨最喜欢的吃食,当然也是郭春华最拿手的厨艺。

其他几个孩子吃完饭后,有功课的就同郭春华一起守在客厅,没功课的在张秀红的带领下早早洗漱好就回房睡了,到郑雨快回家的时候,客厅里只剩下郭春华一人了。

郭春华估摸着郑雨快到家了,就到厨房把封好的煤炉打开,夹出下面快燃尽的蜂窝煤,然后又放了一块新的蜂窝煤进去。收拾好煤炉,又折回客厅,从暖瓶里倒了一些水在脸盆里。这也是郭春华的习惯,只是要动了煤炉或是扫了地,一定会先把手洗干净再去动餐具。

洗好手后,再次返回厨房,在水缸里舀了几瓢水放进钢精锅里,然后再把锅盖盖上,放在煤炉上等着把水烧开。

忙完这些,她才到案板前把盆里醒好的面拿出来,在案板上铺了一层薄薄的面粉,开始揉捏着面团。也就几分钟的工夫,那团面在她的手中随着擀面杖来回运动变成了薄薄的一张大圆饼,她又将这张大圆饼像折扇子一样来回摆动,一切妥当后这才用菜刀从头到尾把像扇子一样折好的面饼切成宽度几乎一致的小块,之后再将这些小块散开,就变成了一根根面条。

郑雨不仅喜欢吃妈妈做的面条,更喜欢看妈妈擀面时的样子,他觉得妈妈擀面时的样子很专注,也是一天中最美的时候。他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能找到一位像妈妈一样的姑娘,每天吃着她擀的面条,应该会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有一天,他忍不住问了卢佩姗这个问题,卢佩姗被他的问题卡住了,一时没反应过来,直到有次来郑家做客时,看到郭春华擀面条,这才明白郑雨问这个问题的来由,只是可惜,她并不会像郭春华那般会擀面条,不过,在她看来,只要郑雨喜欢,自己可以去学,看郭春华擀面条的样子也并非很难的一件事,这个想法倒是让郑雨感觉到很意外。

郭守义今天早上早早地进了城,跑到菜市场割了两斤后座肉,晚上的时候,他让张秀红做了一大盆红烧肉,孩子们也是很久没吃到外婆做的红烧肉了,所以那盆红烧肉根本经不住几个孩子的筷子,很快就见底了。幸好郭春华提前给郑雨留了一碗,这会儿也早早地放在另一个煤炉上热着。

因为有红烧肉,郭春华就拿出一块准备好的豆腐和几颗早就洗好的白菜,又切了一些大葱,一小块生姜,几个晒干的红辣椒,郑雨的口味重,没有辣椒,再好吃的饭菜也觉得不香,这一点,因为何志彬的提醒,何妈妈每次都会特意为他做一份辣味十足的菜,看得何志彬也想吃,只是他的身体情况不允许。

听到开门的声音,郭春华就把豆腐放进烧好的油锅里,只听见滋滋的声音,瞬间满屋子都是豆腐的香味,郑雨自然是一进门就能闻到。

“妈,不是早就跟您说过吗?下雪天我在志彬家吃饭,您不用给我做饭的。”

“那怎么行呢?晚饭吃那么早,你们现在功课又这么忙,两三个钟头过去,人不早就得饿了啊。”

“我是不想让您那么辛苦!您看吧,好不容易有个下雪天不用出摊儿,您不好好休息,还等着我给我做面条,再说了,擀面条多麻烦,如果我饿了,自己下碗机器面不就行了吗。”

“那怎么成?你这打小就不喜欢吃机器面,再说,也没多麻烦,几分钟的事儿。”

“行吧!只是下次别再做这个了。”

“知道了!对了,外公今天买了好多肉,外婆做了一大盆红烧肉,我怕他们都给抢光了就给你盛了一碗,在那个炉子上热着,你自己取出来先吃着,妈这儿马上就好。”

“干嘛还给我留一碗啊,我这儿还有何妈妈给带的猪脚哩。”

“何妈妈人真好!小雨啊,以后要是出息了,可要记得把他们当成自己的爸妈一样孝顺啊。”

“妈,我会的!”

说话间,郑雨从书包里取出了闫彩英放进去的肉食,他从碗柜里取出一只大碗,小心地打开包在肉食外面的油纸,又取了一双筷子,把油纸里切好的猪脚一块块地夹出来再放到碗里,收拾好油纸后,这才去到另一个煤炉前打开锅盖,取出放在里面温着的那碗红烧肉。

郑雨从与碗接触时的温度能判断红烧肉的温度,正好是适合下肚的温度,他用筷子夹了一小块放进嘴里,一阵熟悉的味道自口中蔓延开来,郑雨小心地细细咀嚼着,好久才咽了下去。

“还是外婆的红烧肉好吃!”

“是吧!那妈明天就跟外婆好好学着,以后做给你们吃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