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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太太一眼就相中了她,为了增加女主人的信任,她也是临时起意说自己是个单亲妈妈,生活拮据,为了方便照顾孩子,无奈才做了家政行业。

李春花见林子苏第一眼,就看出了她单纯好骗。

让她没想到的是,男主人却是个厉害的大人物,洞若观火。

尤其那双眼睛太毒辣,多看一眼都会心虚害怕,自己很难蒙骗到他,数次暗示和勾引的尝试都以失败告终。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怕夜长梦多,尤其在周瑁远那晚对她发出严厉警告后,李春花害怕了,才决定提前动手。

她还说,这个董事长,是她见过的唯一一个定力如此强大的男人,是自己大意轻敌,太低估这个男主人的人性。

败给这样的男人,她认了,也心服口服。

警察问她为什么只给Asher下毒?

李春花笑了,说我可不是什么好心,我是准备一个一个来,只不过Asher比较倒霉,因为男主人不喜欢这个儿子,所以我就替他解决了,我这是在向他示好,可惜他不解风情。

如果不是被发现,我下一个要解决的就是他太太,我太嫉妒她了,她那么傻,那么蠢,怎么可以做董事长的太太。

董事长是干大事的人,他的太太就得是我这种心狠手辣的人,才能让他没有后顾之忧,那个蠢女人只会好心办坏事,帮不了董事长任何忙,还净添乱。

可老天爷就是这么不公平,偏偏他的太太就是那个蠢女人,每次看到他们在我面前秀恩爱,我都恨得牙痒痒。

我觉得,她就是故意的,故意在我面前演她和董事长夫妻情深,所以每次我都很想拿刀子捅死她,还有她那个女儿苏苏。

警察听得都毛骨悚然,这个女人确实是心狠手辣!

但警察也百思不得其解,问她,周太太那么信任你,对你和你的儿子也不薄,甚至还让你和她平起平坐一起上桌吃饭,甚至为了你还和周先生发生争执,你为什么还对她怀恨在心?

李春花轻蔑大笑,说,有钱人的虚伪,我又不是第一天见识。她对我好,不过是为了利用我,让我好好照顾她的女儿,怕我不尽心尽力。

哼,再说了,我照顾她女儿,她对我好,不是应该的吗?难道还让我对她三跪九叩感激涕零吗?呸,做梦呢?

那种蠢女人,没有一点警惕心,被人弄死也是活该,她死了也干净,免得再给男主人招惹祸事。这次没死,算她走运,下次可就不好说了!

警察闻言,也都不禁面面相觑。

李春花的这番供词,周瑁远听了,想千刀万剐她的心都有了。

现在一切都证据确凿,给李春花定罪是板上钉钉的事,但是新港没有死刑,最大的刑罚就是终身监禁。

周瑁远已经下了狠心,一定要让这个李春花和贾朋死,那么只有一条,那就是把她引渡回岭西。

她的命案也是在岭西犯下的,只要引渡回去,她就必死无疑,而且是立即执行。

可是,当所有人都认定李春花会被判终身监禁时,没想到李春花却当庭翻供。

她说自己是无辜的清白的,都是贾朋逼迫自己做的,还说警察刑讯逼供,故意袒护贾朋云云等等,令所有人都瞠目结舌。

可是,法律就是法律,不以人的意志而左右,犯人突然翻供,庭审无法继续,最终案子被发回重审。

周瑁远怒极,下定决心要置这个毒妇于死地,便动用家族在岭西的关系,将李春花引渡回去,毕竟命案发生在前,先审命案也符合程序。

之所以这么着急,周瑁远也是反感新港媒体,他们八卦的能力甚至超过警方的办案能力。

而周瑁远一直秉持家族“低调做人”的规训,并不想被新港的媒体八卦牵扯出自己,更不想影响身后的家族及事业。

把李春花引渡回岭西,由岭西警方异地审理,快刀斩乱麻,新港媒体也不敢对新港之外的新闻胡乱八卦置喙,这也解决了周瑁远的心腹大患。

这事,最终在周瑁远的暗中运筹帷幄下办成了,没有一个星期,李春花就被引渡回了岭西。

不出意外,三个月不到,和新港的案子并案审理,李春花、贾朋相继被判死刑,第二天就执行了枪决。

当然这是后话,且不多赘述。

李春花的案子被发回重审,家里也乱了套。

林子苏因为愧疚,已经几天不吃不喝,要以死赎罪……预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