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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崇祯元年(1628年)起,中国北方大旱,[15]赤地千里,寸草不生,《汉南续郡志》记,“崇祯元年,全陕天赤如血。五年大饥,六年大水,七年秋蝗、大饥,八年九月西乡旱,略阳水涝,民舍全没。九年旱蝗,十年秋禾全无,十一年夏飞蝗蔽天……十三年大旱……十四年旱”。崇祯朝以来,陕西年年有大旱,百姓多流离失所。

崇祯二年五月正式议裁陕北驿站,驿站兵士李自成失业。

崇祯三年(1630年)陕西又大饥,陕西巡按马懋才在《备陈大饥疏》上说百姓争食山中的蓬草,蓬草吃完,剥树皮吃,树皮吃完,只能吃观音土,最后腹胀而死,[16]

崇祯六年(1633年),“全陕旱蝗,耀州、澄城县一带,百姓死亡过半”。

崇祯七年(1634年),家住河南的前兵部尚书吕维祺上书朝廷:“盖数年来,臣乡无岁不苦荒,无月不苦兵,无日不苦挽输。庚午(崇祯三年)旱;辛未旱;壬申大旱。野无青草,十室九空。……村无吠犬,尚敲催征之门;树有啼鹃,尽洒鞭扑之血。黄埃赤地,乡乡几断人烟;白骨青磷,夜夜似闻鬼哭。欲使穷民之不化为盗,不可得也”。旱灾又引起蝗灾,使得灾情更加扩大。河南于崇祯十年、十一年、十二年、十三年皆有蝗旱,“人相食,草木俱尽,土寇并起”,其饥民多从“闯王”李自成。崇祯十三、十四年,“南北俱大荒……死人弃孩,盈河塞路。”

瘟疫爆发

崇祯十三年(1640年),顺德府、河间府和大名府均有大疫,并且是烈性传染病的流行,“瘟疫传染,人死八九”。

崇祯十四年(1641年),疫情进一步发展。在大名府,“春无雨,蝗蝻食麦尽,瘟疫大行,人死十之五六,岁大凶”。死亡人口的比率相当高。广平、顺德、真定等府,类似的记载相当多。左懋第督催漕运,道中驰疏言:“臣自静海抵临清,见人民饥死者三,疫死者三,为盗者四。米石银二十四两,人死取以食。惟圣明垂念。”[17]这时华北各省又疫疾大起,朝发夕死。“至一夜之内,百姓惊逃,城为之空”。[18]

崇祯十四年(1641年)七月,疫疾从河北地区传染至北京,病名叫“疙瘩病”,“夏秋大疫,人偶生一赘肉隆起,数刻立死,谓之疙瘩瘟,都人患此者十四五。至春间又有呕血者,或一家数人并死。”[19]“疙瘩”是对腺鼠疫患者的淋巴结肿大的称呼。

崇祯十六年(1643年)夏秋间发生的腺鼠疫至崇祯十七年(1644年)春天转化为肺鼠疫。北京城中的人口死亡率大约为40%甚至更多,十室九空。[20]北京郊区的疫情也很严重。在通州,“崇祯十六年癸未七月大疫,名曰疙疽病,比屋传染,有阖家丧亡竟无收敛者”。昌平州的记载中称为“疙疽病”,而且“见则死,至有灭门者”。河间府景县“崇祯十六年大疫,病者吐血如西瓜水立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