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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呀。”

这时候,胡斯怡见得唐逸那副死样,她忍不住白眼地问了句:“你知道我那皮肤是怎么回事不?”

“血爪。”

听着,胡斯怡心里咯咚了一下,怔住了,心说,这个死人是人还是神呀?他怎么就知道是血爪了呀?

事实上,胡斯怡也去市区各大医院瞧过了,都确诊为血爪,就是没有谁可以根治的。

为此,胡斯怡心里对唐逸改变了一点点态度,因为她觉得这个家伙太神了,看都不看就说出了病症。

胡斯淇接过药方看了看,她也看不明白,就直接将那药方递给了她妹妹……

胡斯怡接过药方,也没有吭声,就那么默默地给揣入了口袋。

完了之后,胡斯淇忙是微笑地说了句:“好啦,走吧,吃早餐去了。”下楼后,出了宾馆大堂,胡斯怡扭头就对胡斯淇说了句:“姐,我还有事,我先走了。”

胡斯淇见得妹妹这样,她也没辙了,只好无奈地皱了皱眉宇:“好吧好吧好吧,你走吧。”

听得姐姐这么地说了,胡斯怡那丫头扭头就走了,连看都没看唐逸一眼。

唐逸心里的这个郁闷呀,心说,麻辣隔壁的,也没这么瞧不起老子的吧?回头等老子睡了你这丫头,你这丫头就老实了,真是你娘卖个西皮的哦!

胡斯淇见得妹妹走远了,她又忙是担心地追上去:“斯怡,等等!”

胡斯怡听着,忙是止步,回头问了句:“姐,怎么啦?”

胡斯淇上前去,小声道:“不要跟爸妈说我和他在一起哦。你就说我跟同学玩去了,明白了吧?”

“知道了,姐。”

“那成了吧,你走吧。”胡斯淇扭身回到唐逸跟前,忙是歉意地一笑,解释道:“唐逸,你不要生气哦,我妹妹她就是这么不懂事的。”

唐逸只是回了句:“没事。”

“嘻……”胡斯淇又是歉意地一笑,“那好啦,我们走吧,我带你去吃早餐吧。”

“嗯。”唐逸应了一声。随后,胡斯淇领着唐逸打车去了御香阁。

御香阁是江阳市的一家老字号早餐店,不算最贵的,但却是最好。一般稍微有些身份的人,早上都喜欢来这儿吃早餐。

御香阁的豆汁和小笼包是最有名的。

由于是一家老字号店,所以装修风格上,讲究的是返璞归真,保持过去的老格调。

对于唐逸这种暂时对城市生活还没有啥品味的人来说,这种店就太没档次了,心说,真是你妈儿个巴子的哟,妹妹不懂事,这姐姐也太寒碜老子了吧?居然带着老子来这种地方吃早餐,还你妈打车来的,郁闷!

要是胡斯淇知道他这家伙有这想法的话,才不会打车来这儿呢,那还不如随便找个装修比较现代风格随便吃点就完事了,反正他这家伙也没品不是?

待进了御香阁后,唐逸瞧着偌大的一个早餐厅,里面客人几乎满座,生意如此盛隆,他这才稍稍地琢磨过味来,心说,奶奶个球,老子是不是误解胡老师了呀?

见得也就门口这儿还有两张空座,于是胡斯淇赶忙招呼唐逸坐了下来。

两人围着一张小方桌面对面地坐下后,胡斯淇冲唐逸一笑:“嘻……说吧,想吃什么?我点。”

唐逸皱了皱眉头:“都有什么呀?”

“嗯?”胡斯淇像个可爱的小女孩似的,歪着脑袋想了想,“这儿的豆汁和小笼包是最有名的。其它的……反正什么都差不多有了,粥呀、茶叶蛋呀、叶儿粑呀什么的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