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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可能了,你可以考虑一下别人。”

迎晨过完年都二十八了,别在一棵树上吊死,这话不差理。

半晌,她吭声,“小璟。”

“嗯?”少年嗓音轻起来,跟泉水似的。

“今天,”迎晨幽幽的,看着垂落下来的水晶灯,说:“唐总跟我求婚了。”

唐其琛是认真的。

共事四年,这男人做什么都正派,工作认真,为人认真,对待感情也是豁开了真心。

他说,见父母。只要迎晨点头,明天俩人就能直飞上海,把事儿给定了。

迎璟哦了声,“你答应了没?”

迎晨声音扬高:“怎么可能。”

迎璟:“你还想着厉哥?”忍不住了,又问:“他哪儿好?”

哪儿好?

说实话,厉坤这人算不得十全十美,有点大男子主义。没认准你的时候,淡漠,不在意,甭管你是男是女,态度硬得跟块石头似的。

但认定你了,命都能给你。

两人好的时候,厉坤当时工资并不高,他有骨气,觉得二十多的爷们儿一个,就不该伸手问家里要钱。于是自己省着,把钱都攒着。

迎家什么底子啊,给迎晨的都是最好的。十八、九岁的小姑娘都爱美,迎晨不缺零花钱。但厉坤心里拧巴,觉得这是他女人,自己就有义务给她钱花。

他那时是在淮海陆战队,一个月放两天假,嫌汽车票贵,就买凌晨的火车站票,二十几块钱,站到天亮。

见到迎晨了,每次都给银|行卡:“拿着,想买什么就买。”

迎晨问:“你哪儿那么多钱啊?”

厉坤说:“表现优秀,部队奖的。”

迎晨在大院儿长大,对部队的体制很了解,就算有奖励,哪能有这么多三千五千的。她当时没说,大大咧咧地揣兜里。

而厉坤返程回队里的时候,总能收到迎晨的短信:

[卡放在你背包的侧袋子里啦,你别太省,吃点好的,我爱你哦。]

十年前的手机不智能,短信的字儿又大又方正。

厉坤坐在车里,眼眶子都红了。

再后来,他学聪明了,不给钱,而是拽着她上街直接买。

裙子,T恤,牛仔裤,净挑贵的,唯独不买化妆品。

迎晨问:“为什么呀?”

厉坤揽着她,声音低低的,“媳妇儿好看,别被这东西给画蛇添足了。”

迎晨被哄得咯咯笑。

一个月见一回面,又都是血性方刚的年纪,买完东西回宾馆,门还没关紧,厉坤便不老实了,把她压在门板上,衣服还没脱呢,用下面早撑起来的玩意儿隔着两层布料顶她,磨她。手更不闲着,直接往她裤子里面伸。

而空着的那只手,极其不怀好意地从纸袋里抽出一件镂空的吊带。

迎晨一看,脸通红,“干吗啊你。”

薄纱透明,胸上连着一根细铁链儿。

厉坤咬她白净的耳垂,呵气:“穿给你老公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