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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昆仑到中原,相距甚远,足足有好几千里之遥,若丁修一个人也还罢了,带着个李剑诗,纵然骑马,也要花上月余时间。
古时不比现代,道路条件太差,而且,若是运气不好,遇上风雨天气,耽搁行程,要花费的时间就更长了。
好在,丁修和李剑诗两人的运气还算不错,一连数日,都是晴天,他们在山外村庄,买了两匹健马,便一路快马加鞭,前往中原。
转眼过去半个月,路上一直都还算太平,直到这一日中午,两人来到一处城镇,正好丁修身上的酒水喝干了,便带着李剑诗在城中寻了一家酒楼,吃个饭,顺便打点酒水。
因是中午,正是吃饭的时候,丁修带着李剑诗进得酒楼,放眼看去,目光所向,视线所及,只见偌大的厅堂里,二十来张桌子已经坐满了大半,那些客人,多半都带有兵刃,显是江湖中人,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畅快谈笑间,充满了江湖气息。
“有意思。”
丁修一声轻笑,径直带着李剑诗,来到当中一张空桌前坐下,立时便有小二殷勤的上来招呼,两人为了赶路,已经风餐露宿了好几天,此时进得酒楼,自是要好好犒劳一下自己的肚皮,荤素菜肴足足点了十来样,还叫了一坛好酒。
这厢里,他和李剑诗小姑娘两个人正忙着大吃大喝,门口处,又陆陆续续进来不少江湖人,一时间,偌大厅堂几乎快要坐满了,一道道贪婪的火热目光,透过彼此有意的遮掩,死死盯在丁修和李剑诗两人身上。
对于这样的目光,丁修早已习惯,从他知道有快活城这个异常庞大的势力,也在猎杀雪狼王、谋夺圣池金莲的时候,他就已经知道,此行风波绝不会少。
且不说圣池金莲乃天地灵根,单只雪狼王的内丹,有增进内功的神效,就足以让无数江湖人为之疯狂。
快活城的人自然也不例外,只是,他们似乎已经勘察过当日的战场,透过留下的蛛丝马迹,知道丁修武功高强,所以并不敢轻举妄动。
对此,丁修尽都看在眼中,不过,既然这些人不敢动手,他便也不去理会,毕竟,他要在江湖上混,根本不可能避过这些武林人士的耳目,除非他带着李剑诗,找个深山老林窝着,从此与世隔绝。
但.以他的性格,根本不可能这样做,因此,既然左右都避不过,他索性也不耗力费心的去遮掩踪迹了,不管快活城的势力有多大,有本事的尽管来找他就是,反正,在这江湖道上,始终不变的唯有一条铁律,那就是.强者为尊!
片刻之后,丁修酒足饭饱,见李剑诗也吃得差不多了,招呼店小二将自己的酒囊灌满,便招呼掌柜的准备结账走人,却不曾想,忽听酒楼之外传来了一阵马蹄疾奔之声,来势甚急,不过三五息时间,便已奔到店门之前,少顷便传来一声大喊:
“掌柜的,把你们的好酒好菜都给我端上来,我要在此招待贵客!”
其声若轰雷,传进客栈中来,震得近前的一些桌椅晃动,杯碗轻鸣,在场诸多江湖人士皆不由得变了脸色。
掌柜的心知来了江湖中的高手,自然不敢怠慢,连忙跟丁修道了声抱歉,快步迎到门口,对着来人笑道:“几位客官,里面请,酒菜马上就送上来!”
“很好!”
来者人数不多,只有三个人,但各个凶悍精壮,背负长刀,为首一个面色狰狞,一只眼睛已经瞎了,蒙着一个黑色眼罩,眼见众人目光探来,不由扫视而回。众人见他目光狠厉,仿佛有杀机湛然,连忙转头回避。
李剑诗也被吓了一跳,唯有丁修,静静的看着三人以蛮横的姿态,占据了距离他最近的一张桌子,然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桌上摆满了丰盛的酒菜。
“咕咚咕咚.”
独眼大汉坐定身子,端起一大碗酒,仰起头来,一口气将之喝了个干干净净,然后“啪”的一声将酒碗拍在桌子上。
“倒酒!”
旁边店小二闻言,顿时被吓了一大跳,待反应过来,连忙抱着酒坛哆哆嗦嗦的给那独眼大汉倒酒,却见那独眼大汉似感不耐,口中喝道:“太慢了!”说话间,只见他劈手夺过酒坛,倒了满碗酒水,然后二话不说,突兀抬手,竟将酒坛直接抛向了丁修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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