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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在火牢里有点待腻了。
深入幻境和沈鹤云度过了十年左右。
亲自把他捧到最高,又让他狠狠跌落,一无所有。
没有一世活过三十岁。
算起来,他应该快到第三世了。
“杀卫恒,是因为他醉心权势,有害鹤云之心。无论是谁,有这份心思,我们都会毫不留情。
至于首修,你可没有正经通过宗门比试。
按理说,现在的首修是紫玉,鹤云带回来的小紫兔。
你记得吧?”
秋水冷笑一声,讥讽道,“就是因为记得才觉得离谱,你们的首修是只兔子。
拿出去比试不丢脸吗?”
非常不要脸的林子殊回以灿烂的笑容,“能赢就行。”
像白师兄一样,从秘境里出来的变异灵兔都有正经的编制。
没有契约,也不是谁的宠物。
在宗门里自由自在,愿意在谁的身边,想什么时候修炼,都自己做主。
林子殊用上品雷灵石,诱骗紫玉参加宗门比试。
果然,它雷属性的强攻,觉醒种族神通的速度,吊打无数修士。
剑修还没拔剑,它就到了眼前。
白师兄觉醒的神通是听觉,堪比元婴的神识极限。
另一只黑煤师兄,神通是贪食,能把吃掉的一些灵植概率性地转化为种子。
何其珍贵的神通!
四阶往上的灵植绝大部分都没有种子,就算有发芽率也低得可怕。
“紫玉它速度太快,也许有一天它离开了宗门都没人发现。”
“所以项圈呢?”
“还是鹤云那条,换了别的它抑郁,东西都吃不下了。”
“鹤云的灵力隐蔽性太强,像没被束缚一样吧。”
“嗯……”
长久的沉默,林子殊皱着眉头,似乎在心中纠结着什么,欲言又止。
“我猜你打算放弃鹤云了。
说实话,你们想要渡劫,我的效果也是一样的。”
单从功利方面考量,秋水不需要跟他投入感情,直来直去。
就像交钱拿货。
简单迅速。
但也是因为这样,不再受福天宗控制。
从私人垄断,变成公开售卖的商品。
这么亏本的买卖,要不是福天宗情况不妙,林子殊才不会升起这种念头。
“五十七年了,你也没杀死他。
再耗上千年百年,就该倒退成元婴金丹了吧?
那时候谁为刀俎,谁为鱼肉,可不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