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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在火牢里有点待腻了。

深入幻境和沈鹤云度过了十年左右。

亲自把他捧到最高,又让他狠狠跌落,一无所有。

没有一世活过三十岁。

算起来,他应该快到第三世了。

“杀卫恒,是因为他醉心权势,有害鹤云之心。无论是谁,有这份心思,我们都会毫不留情。

至于首修,你可没有正经通过宗门比试。

按理说,现在的首修是紫玉,鹤云带回来的小紫兔。

你记得吧?”

秋水冷笑一声,讥讽道,“就是因为记得才觉得离谱,你们的首修是只兔子。

拿出去比试不丢脸吗?”

非常不要脸的林子殊回以灿烂的笑容,“能赢就行。”

像白师兄一样,从秘境里出来的变异灵兔都有正经的编制。

没有契约,也不是谁的宠物。

在宗门里自由自在,愿意在谁的身边,想什么时候修炼,都自己做主。

林子殊用上品雷灵石,诱骗紫玉参加宗门比试。

果然,它雷属性的强攻,觉醒种族神通的速度,吊打无数修士。

剑修还没拔剑,它就到了眼前。

白师兄觉醒的神通是听觉,堪比元婴的神识极限。

另一只黑煤师兄,神通是贪食,能把吃掉的一些灵植概率性地转化为种子。

何其珍贵的神通!

四阶往上的灵植绝大部分都没有种子,就算有发芽率也低得可怕。

“紫玉它速度太快,也许有一天它离开了宗门都没人发现。”

“所以项圈呢?”

“还是鹤云那条,换了别的它抑郁,东西都吃不下了。”

“鹤云的灵力隐蔽性太强,像没被束缚一样吧。”

“嗯……”

长久的沉默,林子殊皱着眉头,似乎在心中纠结着什么,欲言又止。

“我猜你打算放弃鹤云了。

说实话,你们想要渡劫,我的效果也是一样的。”

单从功利方面考量,秋水不需要跟他投入感情,直来直去。

就像交钱拿货。

简单迅速。

但也是因为这样,不再受福天宗控制。

从私人垄断,变成公开售卖的商品。

这么亏本的买卖,要不是福天宗情况不妙,林子殊才不会升起这种念头。

“五十七年了,你也没杀死他。

再耗上千年百年,就该倒退成元婴金丹了吧?

那时候谁为刀俎,谁为鱼肉,可不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