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吕公着的政治妥协与利益交换 (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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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布置完毕夜色已深,晚膳的钟声响起。此时,城东的管事们,都收到了关于钱庄开张的消息。他们围坐在餐桌旁,边品尝着丰盛的晚餐,边低声议论着今日发生的种种。
周同,作为守卫力量的重要管事,他深知此次布置的重要性。因此,在用完晚膳后,他主动向李譓求助道:“李哥,我手下的人手有些紧张,你那边的力夫看着挺不错,能不能明天调个百人给我用用?”
李譓闻言,眉头微皱,做出一副为难的模样道:“周老弟,不是我不愿意帮忙,我这也缺人,昨天我才刚刚招募了100多名青壮,你若不嫌弃,便拿去用吧。”
周同听了,微微一愣,随即紧握住李譓的手,诚挚地说:“李哥,你找到这些人确实不易,不过我这是守卫力量,来历不明者不太敢用。毕竟,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人数,更重要的是信任。我想,还是从李哥这边调些知根知底的人来,这样比较稳妥。”
此时,张铁匠闻讯赶来凑热闹,他笑眯眯地说:“呦!周兄弟,我工坊的帮工可都是个顶个的棒小伙,你李哥不愿意,找我!我那有!”周同一听这话,不由得皱起了眉头,鄙视道:“你那才多少人,还不够我护卫队塞牙缝的呢!我李哥的人手可不比你那差,我们挑的都是精英!”
李譓见周同如此给面子,心中一横,便下定决心说道:“周老弟,除了匠人,明天你随便挑!不就是100名力夫嘛!这几天我天天去招工处蹲着招力夫去。张铁匠,明天你可别跟我抢。”
张铁匠腼腆地说道:“力夫吾已经招满了,现在只招铁匠。再说明天开始我自个儿摆摊招工,懒得和你们挤在一起,难受!”
这话一出,除了周同之外,其他人都心动了。这是个不错的主意,他们觉得可以效仿张铁匠的做法,从此之后城东便多了十几个招工摊。只要天气晴朗,招工摊位处便从来不缺招工者和应聘者。
然而,也是从这一日起,周同的名声就坏了。大家都开始叫他“周贼”,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周同在看上了某个力夫之后,一开始还会打招呼要人,但到了后来,他直接开始抢人,甚至连招呼都不打。他不管人家力夫同不同意,拉到演武场就是一顿苦练。更过分的是,他甚至连学堂都不放过,连那些未成年的孩子都被他拉去护卫队。晏几道见到这种情况,气得直瞪眼,每次见到周同就说:“他还是个孩子啊!你怎么能这么对待他们?”搞得周同见到晏几道就躲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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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宁三年(1070),两浙因水灾导致饥荒,宋神宗就下令“给度僧牒五百,付两浙转运司,分赐经水灾及民田薄收州军,招人纳米或钱,赈济饥民”。可见度牒真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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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会要辑稿·道释一》记载:“景佑元年(1034年),僧三十八万五千五百二十人,尼四万八千七百四十二人。”《襄陵文集》记载:“北宋末,天下僧与在籍而未受度牒者,又有田园力役之隶,合计不减百万。”宋徽宗时期,在寺院中的僧人、行者以及为寺院种地的人员总数达到百万。这样庞大数量的人口集中在寺院,不仅造成管理的真空,还逃避朝廷的差役赋税,减少国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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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仁宗庆历年间(1041—1048年)宋军总员额已达125.9万人,皇佑年间(1049—1054年)内外官员人数超2万余人。到了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朝廷岁入1亿1,613万,可官费与军费的支出相加却高达1亿2,034万,财政缺口已有421万,很明显入不敷出。为筹措财源,宋廷开始滥售度牒与戒牒,连带影响佛寺的人数大增、鱼龙混杂。
《续资治通鉴长编》载:“如断臂僧智悟,集乡里凶黠者为童行,总千余人,凌殴平民,恣为不道”。作为筛选僧人的经试成为具文,上述出家限制的效果相当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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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流行“在欲行禅”思想,主张在欲望中参修,使僧人与信徒不再如前代般力行清规,反而离不开世俗生活。如擅长诗文的僧人惠洪(1071-1128年),对酒色不以为戒,更经常出入青楼酒肆与妇女同居;惠洪更表示“我自调心,非干汝事”。这样的修道方式,不仅不能达到道济(1130─1209年)所说“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的境界,反而如“世人若学我,如同进魔道”般,终走上作奸犯科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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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百姓进行报官立案以后只能将希望全部寄托在官老爷身上,官老爷如果是公正严明尚可放心,如果官老爷有意偏袒或者有意为难那么底层百姓真可谓是无处伸冤。
针对以上情况,民间便出现了很多了解当朝法律和当朝审判过程的人员,他们借助自己的法律知识来帮助底层百姓。这部分的人员当时就称之为\"讼师\",在民间甚至还有专门为了教授诉讼而开设的学堂,课程则称之为\"讼学\"。
正史中并未详细提及到讼学是何时产生的,但是根据北宋宋仁宗时期沈括所着的《梦溪笔谈》中有提到:世传江西人好讼,有一书名《邓思贤》,皆讼牒法也。从这一段话中不难看出,此时的北宋不单单已经有了讼师的存在,也出现了以诉讼为内容所写的书籍。
佣笔之人就是最早的讼师,他们只是将不公者的遭遇写成对应的状纸进行递交。因为在古代能够完全书写文字且熟读法律的人还是较为少数的。《宋会要》中记载天圣年间的广西桂州就出现过代写状纸的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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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佛教发展中,经某些教徒根据佛教主要教法,创造出独特的宗义和修行方法,并且透过讲着师承,使此种独特宗义留传数代而形成的独立思想体系或教团。它的两项不可分离之基本因素是宗义与师承。在宗义师承关系发展中,又产生专宗寺院,组织制度等重要因素。而派别意识则由隐而显地贯穿在宗派的独立体系或教团中,并且产生宗祖、道统等强烈的争执。因此,宗派依其发展程度之不同,可区分为两种形式:一为学派式宗派,仅宗义与师承关系及微细难查的派别意识之教义体系。一为教派式宗派,包含宗义、师承体系、专宗寺院、组织制度与强烈的派别、宗祖、道统意识等因素之教团。
由此定义可知,师承乃是一个宗派的两项基本因素之一,对一个宗派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仅是因为佛教自创教以来即有重师承的传统,而且还关系到该宗派存在的合法性。
与天台宗的法运多舛相反,标榜“不立文字、教外别传”的禅宗,为我国历史上最盛的佛教宗派。简明的教义、平常易行的修法、平等整肃的丛林制度,都使得禅宗易于在大众中流行,禅门巨匠大多住于山野乡村的禅寺,默默弘化,加之很多地方官僚的有力护持,自中唐以后发展异常迅速,即使遭受会昌法难的打击,教势依然很盛,历经晚唐、五代至宋初,遂演化出五宗竞秀的局面,达到发展的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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