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最后一场剑术比赛 (第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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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在盛夏披挂这些比他的年纪还大的训练甲时,温特斯都发自内心感谢军械局的官僚,感谢他们没把盔甲的破洞给补上。
毕竟有了它们,通风还能好一点。
每逢剑术课,破洞越多的训练甲越抢手,就是这个原因。
二十年前负责处理这批盔甲的军官大概也不会想到,他的懒惰反倒办了好事。
这批盔甲从陆军军官学院建校之日起一直用到今天,将近三十年。
在可以预测到的未来,还会继续折磨温特斯的学弟们。
不过温特斯现在可没有多余的心思去可怜后辈。
他只想扯掉身上的累赘,下场猛灌凉水。
在这场比试前,他已经和另外两名剑手打过两场。
他赢了,也消耗了大量体力。
眼下这场比赛格外重要,也格外艰难。
经过二十几个回合的较量,温特斯双肩的肌肉就像烧红的铁块一样滚烫,更像几十年没上油的门轴一样僵硬。
他的大臂肌肉正在不自觉地带动整个胳膊发抖,他的双手几乎握不稳剑柄。
他手中的这柄剑,正是他必须要在酷暑披挂一身板甲的原因。
剑,大概是世上亚种最多的武器。
温特斯手上的剑,历史比较短暂,大概不到两百年。
它全长1.3米,大概是一米八的成年男子腋下四指到地面的距离。
剑刃无樋,长度接近1米。
它的剑格特别大,足有两尺。
巨大的剑格是这把武器的灵魂,缺少它,很多剑招就无法施展。
这柄剑很长,比绝大多数剑都长。它的重心在剑格前一掌,必须要双手使用才能发挥威力。
相较其长度,它的重量则出人意料的低。温特斯正在使用的这把剑全重只有1.4公斤。
大多数情况下,军官生称它为“剑”。
如果谈话中出现其他种类的剑,导致词义混淆,军官生则会称它为“我们练习的剑”。
或者单纯因为它比一般的剑都要长,称呼它为“长剑”。
长剑只有1.4公斤,但是发力正确也足以击碎骨骼、劈开血肉。
这也是温特斯在炎炎夏日冒着中暑的危险,也要穿着整套骑兵甲的原因。
温特斯,以及他的对手,用得都是没开刃的真家伙。
温特斯已经快被汗水煮熟,但他不在乎。
他一心只想赢下这场比赛,赢下面前这个他六年来都没战胜过的人。
而现在,正是他最接近胜利的一次,可能也是最后一次机会。
透过头盔上的栅格观察窗,他瞟了一眼场边的记分板。
他17分,对手12分,他从来没领先过对面的家伙5分之多。
谁先拿20分谁赢,而温特斯现在手握赛点。
他反复叮嘱自己:“冷静,冷静,只要三分。”
他的大脑飞速思考:“艾克想要追上比分就必须要主动进攻,我可以等一个破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