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安托万-洛朗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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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再多,不如演示一次。
“你凑过来。”温特斯招手。
“要干什么?”
“凑过来。”
艾克俯身。
然后他的额发被温特斯生生扯掉数根,痛得他眼泪直流。
艾克使劲踢了地上的施法者一脚。
“总归不能拔我的,我又不蓄发。”温特斯哂笑着:“看仔细。”
他再次进入施法状态,如同在被火焰灼烧,头发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蜷缩,最后只剩下一个小黑球。
艾克的瞳孔扩张,死死盯着那几根头发,因为他没有看到任何明火。
“就是这么回事。”温特斯把剩下的炭黑拿给艾克看:“魔法,替代火焰,发挥作用。”
“这是……火焰魔法?”
“也不太一样,没有燃料就没有明火。”温特斯自嘲道:“燃火类法术嘛,平时点个灯什么的,最实用了。威力还不如一根着火的木柴。若是有一天,人们能随身携带火种,燃火类法术就可以扔进垃圾堆。”
“魔法……不需要咒语吗?又长,又复杂的咒语?故事里的魔法师,都是学到一段上古的咒语,才变得特别厉害。”
“吟唱?吟唱给谁听?”温特斯叹了口气:“联盟境内说帝国语,但海蓝人和联省人的口音也不一样。帝国贵族说旧语;古帝国人说上古语;弗莱曼人说撒拉森语;丝国人说丝国语。
人们的语言千差万别,谁用的语言是对的?谁用的语言是错的?难不成宫廷法师的魔法和撒拉森贤者的魔法,还是两套语言系统?亦或者说,丝国的法师能和帝国宫廷法师用同一种语言吟唱?”
[注:弗莱曼Fremen,意为旅者;丝国,即赛利卡Serica]
“那法杖?魔法师的法杖总归有的吧?”
“有法杖我还练这个?”温特斯举起长剑比划了一下:“我不如干脆练法杖去。施法者的能力源于自身,不受外物影响。塞给普通人一把好剑,他就能成为像你一样厉害的剑手?”
艾克陷入沉默,久久说不出一句话。
祛魅的过程总是很痛苦。
远远看是一匹骏马,走近却发现是一头披着马衣的驴,任谁都会失望的。
“不过[吟唱]的描述或许也有依据。安托万-洛朗将军认为,对于魔法师而言,吟唱可能是一种自我暗示的手段。‘仪式不重要,重要的是仪式感’。所以他发明了施法手势,代替吟唱。”
“这是用燃火类法术时的手势。”温特斯竖起左手,用拇指按住食指。
“这是用加速类法术时的手势。”他又用拇指按住中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