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胞琼脂提示您:看后求收藏(128小说128xs.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对他而言,比较实际的是:如果能想办法点出骑乘这条科技,无论是传统印象中的突骑,还是上马移动再下马步战的龙骑兵……都是机动性上的一大突破。
驯服埋骨地狼就是他的一次尝试。
不同于以往,能够压制住野性十足的埋骨地狼虽然依赖的还是路梦的动物招募模组,但具体的驯兽工作,却可以交给专业的闪地部族。
他们中有的是行家。
无论是进度还是未来的规模,都大有可期。
另一边。
北风氏族的勇士则在收拾漫山遍野的狼尸。
大多数埋骨地狼都四散逃走了,但还是丢下了大几百具的尸体,场面颇为壮观。
“你尝尝。”
“啧,狼肉酸,一股骚气。”
“不要给我,我就喜欢骚的。”
牧民出身的他们,手脚利索,尖刀一划,皮肉自然脱离。
不到大半天的功夫,就把狼尸处理了个干净,还围在一起烧烤了个全狼宴。
嘴上说着嫌弃,但吃起来还是很开心的。
尤其是伤重初愈,啃着的又是曾经仇敌的肉。
吃完之后。
剩下的狼肉,他们却并没有带走。
<divclass="contentadv">而是堆在了一起。
付之一炬。
“喙嘴兽要来了啊。”路梦看着原野上直直升起的黑烟,那些逐渐焦枯的尸体则发出噼啪的炸响。
喙嘴兽同样会以狼群为食。
别看它们体型巨大,但跑动起来的速度远远超过埋骨地狼。
带着狼肉移动,负担太重;抛在这里又会白白便宜了可能的喙嘴兽群。
而他们这次真正的收获。
其实是那几百张狼皮。
每一个北风勇士,几乎都扛着一两张的棕红兽皮。
哪怕是北风氏族这样的大部族。
要一次性收集这么多皮毛,而且还是品质上佳的狼皮,那也相当不容易。
无论是留下来,还是作为贸易品,都是不错的。
巧的是,闪地皮毛的一大去向,就是需要防备酸雨的剥皮人。
而剥皮镇,也是革甲的重要产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