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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天蔽日的热带雨林,男人从腰侧摸出尖锐的瑞士刀,在一棵橡木上刻下深深的痕迹。

顺着这棵橡木的树干,一路数下来,已经有密密麻麻无数道被割破的痕迹。

一共两百零七道杠,代表他来到这里的两百零七天。

男人走出热带雨林,前方一望无际的田野里种植着大量的罂粟,风一吹,红硕的花朵招展,空气中飘散着令人迷醉的气息。

田野里有许多当地的农民,正在收割作物。

今年是个“丰收”的好岁。

一个身材火辣,模样乖俏的女孩便坐在田埂边,望着大片的罂粟花田,闭上了眼睛。

荆迟悄无声息地经过她的身边,尽可能避免引起她的注意。

她没有回头,轻轻地唤了他一声:“朝阳?”

女孩咬字并不清晰的普通话念出“朝阳”这个名字,总让他有种不真实的感觉,现在他不是荆迟,他是朝阳。

他抛弃了荆迟这个名字,所以现在这里的所有人,都叫他“朝阳”。

“朝阳,是初升的太阳,是热情和微笑。”

女孩站起身,走到他的面前,那双深邃的黑色眼瞳凝望着他:“可是你从来不微笑,也没有对我热情。”

她说汉语的调子很奇怪,但至少,她是这里普通话说的最好的女孩了,因为她有自己的家庭老师。

她是毒枭魏逊的女儿,名叫魏昭昭。

当初荆迟被带回来的时候已经淹淹一息了,本来他的尸体是要被直接扔进火堆里,和罂粟壳一起被烧掉。

神志不清间,他一直叫着“昭昭”、“昭昭”......

在这里,从来没有人敢这般亲密地叫出这两个字。

魏昭昭被他唤得全身起了鸡皮疙瘩,一股奇异的感情冲击着她年轻的心灵。她留下了荆迟,并且让最好的医生帮他疗伤,取出了他身体里的五颗子弹。

医生都说,他能活下来是个奇迹,这样的重伤,半条命都交给上帝了。

“昭昭”这两个字,救了荆迟。

魏昭昭是魏逊最宝贝的女儿,他本来是想洗白她的身份,让她去中国念大学,不过魏昭昭不太喜欢念书,气跑了好几个家庭教师,性格相当叛逆,魏逊无可奈何,只能让她留在身边,教她做生意。

荆迟的身份非常敏感,在这里,他是不被信赖的存在。他抛弃掉了自己过去的名字包括一切,化名“朝阳”,并且向魏逊承诺誓死效忠。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钱。”

在他第一次跟着魏逊交易成功并且拿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之后,他欣喜若狂的神情让魏逊慢慢地对他有些信任了。

魏逊用人是要刨根挖底的,他了解到他过去的经历,知道他出身贫苦,大学的时候便自己做生意了。

迷恋财富的人值得信赖的,这是魏逊的人生信条。

而后荆迟对着自家队员开枪,彻底打消了魏逊心头的疑惑,他开始让他接触比较多的生意,慢慢地把他培养成了“自己人”。

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魏昭昭喜欢他。

有金钱,有女人,荆迟不可能不死心塌地为他卖命。

“你为什么叫朝阳?”魏昭昭经常问荆迟这句话。

荆迟和她坐在田埂边,望着远方绯红的云霞,微微蹙眉,眸色溢着温柔——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想成为朝阳。”

羡慕他,嫉妒他,我心上的姑娘曾发了疯一样爱过他。

作者有话要说:许朝阳:mmp,老子不要冠名费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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