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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完。

厉坤一怔。

怀里的女人拱了拱身体,手还扒住他的心口。

很热,在跳。

厉坤用最大定力,才让自己表现得不那么发抖。

迎晨闭着眼,心在笑。

真好啊,他没有推开自己了。

闹了这一出,饭也别想吃了。林德那是哭着求着,让厉坤把迎晨送回去。如果说,以前还是良好印象,那么经历这一次,可以说是生死之交了。

厉坤被他闹得心烦,“我送!你他妈别唠叨了!”

林德顿时一口大白牙,两脚一并,敬礼:“谢谢队长!”

夏末,夜风爽利。

厉坤开了半边车窗过风,副驾驶上迎晨歪头斜脑,还在“犯迷糊”。

犯迷糊就是为了等下车的这一刻,能光明正大地黏在厉坤身上。

她嘟囔软语,不放过任何一秒和他亲密接触的机会。借着酒醉,把自己完全吊在厉坤脖上。

迎晨搂紧他的脖子,脸颊往男人的肩窝处蹭。酒味儿混着她身上的香水味,生生调和成了一剂温柔暧昧。

厉坤浑身僵硬。

“唔……头好晕。”迎晨为求表演逼真,语气都是湿糯糯的。

她借酒壮了胆,人往上挪了些,嘴唇似有似无地贴住了厉坤脖子上的皮肤。

一刹那的温热如电流过境。

厉坤手握成拳,心猿意马了几秒,他恢复镇定,说:

“松手。”

没动静。

“我让你松手。”

没听见。

“别后悔。”

不后悔。

下一秒,厉坤语气平静,告诉她:“我肩膀上有只蝗虫。”

迎晨懵了片刻,反应过来后——

“啊啊啊!!”

人跟诈尸似的瞬间满血复活,方向辨认清晰,助跑速度过硬,她从厉坤身上跳下来,尖叫跑远。

等意识到自己露出马脚时,已经晚了。

厉坤双手搭在腰上,闲散懒洋,好整以暇地望着她。

迎晨心里一落,糟糕,中计!

厉坤无神无色,身后是漫天黑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