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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相亲对象真的好温柔,可是,偏偏是对一只猫!
其实他不讨厌宠物的,玩游戏的时候他甚至在家园系统养了好多猫猫狗狗,但他的体质注定只能叶公好龙,所以对于养了猫的沈钰,也只能忍痛放弃。
暗自纠结片刻,许卯卯想着,反正也暂时回不去了,干脆趁机跟男神亲近一下……
沈钰做饭,他就蹲在厨房门口看。
“怎么了,想吃我做的?”
“喵!”对,就是要吃你做的。
沈钰从他水晶般的眼神中get到了渴望,便真的做了一份抓饭给他。
许卯卯看到沈钰给自己做的饭里一点调料都没放的时候还有点不满,毕竟他是天府人,口味非常重,但没想到变成猫咪后,嗅觉变得异常灵敏,那些本以为没有味道的猫抓饭吃在嘴里还挺香的。
沈钰伺候他吃完早餐,又细心地更换饮水器的水,把他抱在腿上,用一把小梳子给他刷毛。
奥斯卡是一只双色布偶猫,毛很长,而许卯卯最怕的就是长毛的猫狗,曾经他不小心碰过一只拖把狗,全身过敏到住院。但变成猫后,他的重度过敏症也消失了,开始享受被主人撸毛的感觉。
好,好舒服,好惬意。
男神修长的手指在他厚重的毛发里抚摸,许卯卯抬头看了一眼面无表情的沈钰,然后身体扭了扭,调整最安逸的位置,被梳得闭上了眼睛。
然而幸福的时光没能持续多久,过了一会,沈钰站了起来。
“晚上再给你梳,先去店了。”
沈钰在他的小脑袋拍了拍,然后回卧室换了套衣服,出门前他用一个电动粘毛器在自己身上扫了扫,把被奥斯卡沾上的细毛都清理干净。原来这就是沈钰身上干干净净的原因,人家是有设备的!
许卯卯被关在了家里。
他开始打量沈钰的家,嗯,很大很豪华的一套三层复式商品房,估计套内面积都在二百平以上,屋子里有一架瞩目的高高的爬架,看那个踩板的大小,估计是给奥斯卡玩的。
许卯卯被猫的本性吸引,忍不住迈着四蹄在爬架上穿梭得不亦乐乎,丝毫不知道自己的样子多蠢。
玩累了,又跑去饮水机喝水。
接着在房子里乱窜片刻,觉得困乏,就跳上客厅里的大沙发,美美地睡了一觉。
醒来,继续玩啊玩,就这么过了小半天,许卯卯终于意识到,这生活太操蛋无聊了!
他毕竟不是真正的猫,不是吃饱睡觉爬架子就能满足,他甚至连出门都做不到。猫众所周知是可以在家养着的,它们不需要像狗一样天天出去遛弯,所以,许卯卯完全可以想见自己变猫的日子,宅到连自己这个宅男都无法忍受的地步。
再说,他还有码字更新的义务,总不能举着猫爪子按键盘吧。
想到这里,许卯卯抬起爪子,嗯,粉嫩嫩的肉垫,很可爱没错,可是,用这肉爪子码字一天能码三千字都不错了!
幸好他现在连载的这一本书已经存稿百万,短期内持续更新没有问题,但是万一那只猫不肯把他变回去……
“喵!”
no!我要想想办法。
他记得早上碰到脖子的铃铛才把猫大仙召唤出来的,所以,铃铛可能是个什么神器?
想到这里,许卯卯抬起头,他正好站在镜子前,想看看它是个什么玩意儿。
镜中的猫咪体态十分优雅,全身的毛发大部分是白色的,只有头部一个不太规则的倒V面具,蓬松的尾巴呈渐变的深灰色。一双水汪汪的美目还是异瞳。如果许卯卯对猫咪有研究的话,会明白这是一只“失格”的布偶猫,不过依然很美貌。
但他无暇关注它的美貌,他的注意力都放在了脖子上。
只见那里空荡荡的,哪有什么铃铛?
可是,他早上分明是听到铃声的。
许卯卯不可置信地低下头,用爪子在脖子上挠了挠,结果又再次碰到了那枚铃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