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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妹回答:“主角嘛,要有事业心,怎么能做废物呢!”

江倦真诚地说:“如果我穿书了,我就老老实实走剧情,熬死了王爷,我就是最咸的鱼,快活似神仙。”

结果……

现在他真的穿书了。

江倦陷入了沉思。

“江大人,江大人——!”喜婆匆匆赶来,喜气洋洋道,“吉时要到了,三公子得往离王府上送了。”

江倦闻言,倏地抬起眼,眼神亮得惊人,喜婆看见他的脸,怔了一怔。

少年容颜极盛,纵是一身寡淡的素色衣衫,也不曾遮去一分颜色。或因方才的拉扯,他的头发散落大半,垂落在肩头,少年肤色太白,唇色又太淡,只显得人更为孱弱,仿若风一吹,就会散开来。

都说尚书府三公子是从乡下来的,沾染了满身小家子气,与那乡野村夫无异,今日一见,怎会这般的、这般的……出尘脱俗?

当真是这样的神仙公子把二公子推进了湖里?

喜婆心里直犯嘀咕。莫说是她,连江尚书都有些发愣,只觉得江倦的眼神过于清亮,不同于往日的阴郁。

但他并没有放在心上,只是冷哼一声,“怎么?你有话要说?”

江倦费力地抓住他的衣摆,终于说出了穿书以来的第一句话:“快,扶我起来,别误了吉时。”

江尚书:“???”

他掀起衣摆,后退一步,好似江倦是什么脏东西,恨不得退避三舍。江尚书只当他现在打击过重,开始胡言乱语了,不以为然道:“来人,把三公子送上轿。”

三月廿一,宜嫁娶。

离王府上,悬灯结彩,鞭炮齐响,好不热闹。

花轿一路摇晃,江倦坐在里面临时抱佛脚,努力地回忆相关剧情。

这个离王,书中对他描写不多,除了是个病秧子以外,还用了两个词来形容他。

罔顾人伦、暴戾恣睢。

至于这场婚礼,文中的江倦还没送到就咬舌自尽了,倒是主角受在重生前,有过一段回忆。

——“离王是一个深不可测的男人,他令人畏惧,更令人恐慌。江念记得自己从下了轿起就低着头,不敢窥视分毫,那一路走得心惊胆战,更可怕的是,中途他竟发了病,江念目睹离王杀了许多仆从,血流成河。”

好像蛮可怕的样子。

江倦在心里给自己打气。

没有困难的工作,只有勇敢的狗狗。

问题不大,他活不过三章,江倦你可以。

“新人到——!”

喜婆高声呼喊,离王府的人忙不迭上前相迎,江倦深吸一口气,被搀扶着下轿,他两脚刚落地,耳旁便传来破空之声,有支箭迎面射来。

江倦僵在原地,长箭堪堪擦过他的耳廓,削断了一缕长发,钉在他身后的轿子上。

江倦脸色苍白——吓的。他下意识抬起头,结果又是“嗖嗖”几声,两支箭往他的方向射来,江倦满脑子都是一个想法。

有刁民想暗鲨我!

惊慌之中,江倦对上了一双含笑的眼。

男人清瘦挺拔,如竹如鹤。他肤色苍白,唇色却又是极红,穿着一身黑金色长袍,本是极尽张狂的颜色,偏生他气质温雅,生生压下了这份轻狂,只显得矜贵不已。

他的身份也一目了然。

离王,薛放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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